重磅!东莞发布系列人才新政!(下篇)
03 创业培育赋能:让创新“开花”结果
《东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法》:聚焦战略科学家团队、创新科研团队、青年科技人才三大群体,构建“梯度支持+模式创新”的创业赋能体系。
重点团队重突破,对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战略科学家团队及对推动成果转化的创新科研团队,给予相应支持,助力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 青年人才强培育,聚焦中试验证等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对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支持,引导青年人才在莞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孵化。 资金模式求创新,试点“补改投”财政支持模式,将部分无偿拨款转为股权投资,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容错,通过国资创投机构实现资金滚动支持,放大财政效能。《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将依托多元培养平台,覆盖从青年学子到高层次人才的成长全周期,打造“莞式培养”特色路径。
平台载体强基础,建设卓越工程师创新中心、现场工程师培育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为人才提供实训、研发阵地。 分类培养显精准,针对青年科技人才,依托粤莞联合基金支持基础研究;针对卓越工程师,推行“高校+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莞培养期间可享受相关津贴;针对高技能人才,深化“新八级工”制度,企业培育首席技师最高奖励10万元/人,持续推动东莞企业开展技能自主评价。 能力提升扩覆盖,支持人才在职攻读博士(一次性3万元资助)、考取正高级职称(一次性4万元资助)、获取CFA/FRM等职业资格(50%报考费用补助),建立技能等级与职称互认机制,打通人才成长“双通道”。
04 培养引才并举:让活力“持续”迸发
《东莞市社会化引才用才奖励实施办法》聚焦“以企引才、以才引才、平台引才”,通过真金白银奖励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热情。
奖励对象包括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两类在我市引进人才过程中起重要推动作用社会主体。具体包括:
1.我市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在我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不含事业单位)。
2.高层次人才,符合《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A、B、C类目录,按《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获评价确认人才类别的人才。
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以才引才”,引荐人才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或引荐人才到我市创业的人才。 奖励标准明梯度,成功引进A类人才奖励50万元、B类30万元、C类20万元;用人单位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高层次人才“以才引才”每年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鼓励人才“传帮带”。 引才平台强保障,重点强化国内人才工作站功能,通过优化运营支持、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工作站在高校密集城市布局,持续拓宽引才渠道,构建更广泛的引才网络,为东莞“8+8+4”现代化产业体系精准匹配人才资源。 据了解,目前,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正在加紧制定中,后续将通过“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等活动宣讲、线上解读手册、申报指南图解等形式,推动政策精准触达。 随着新政全面落地 东莞正以更开放的姿态、 更完善的体系、更优质的服务 面向全球招纳人才 打造人才发展“强磁场” 推动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