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东莞发布系列人才新政!(上篇)
重大利好!东莞发布重磅系列人才新政 ,从评价机制、服务保障、 创业支持、培养提升到引才奖励形成政策闭环,以“精准滴灌”破解人才发展痛点,为打造“8+8+4”现代化产业体系 注入强劲智力动能。
近日,继《东莞市促进人才与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后,东莞市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东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办法》《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东莞市社会化引才用才奖励实施办法》等人才政策。
01 评价机制创新:让产业“定义”人才 《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创新构建“认定+专家评定+举荐自评”三维评价体系,建立A-F六类人才动态目录,实现人才评价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1评价方式更灵活 “认定”针对获得特定奖项、荣誉等明确资质以及任特定职务的人才,直接确定类别。 “专家评定”主要面向未直接符合《目录》中认定部分相应标准,但其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经专家综 合评定能达到目录等级水平的人才。 “举荐自评”将评价权限下放给“8+8+4”领域重点企业、大科学装置等工作单位,可由单位按岗位紧缺度、人才贡献度按程序自主评定人才,让用人主体真正掌握 “人才评价话语权”。
2 目录调整更动态 汇总21个部门引育需求,每年围绕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升级方向更新目录,破解原政策“只进不出”难题,确保评价标准贴合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
3 管理机制更严格 建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人才类别、不在莞工作等情形,一经查实即撤销评价结果,五年内不得享受人才政策,维护评价严肃性。 《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对于申请人才分类评价条件、人才分类评价方式、评价办理程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都做了详细的指引。
02 服务保障升级:让人才“安心”扎根 《东莞市“莞爱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今日(10月22日)正式印发,《办法》整合优化服务资源,推出“优才卡”分层服务体系,为A-F类人才提供“安居+医疗+教育+政务”全方位保障。 例如,将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各种补贴。具体包括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引进补贴。其中A类人才购房补贴最高500万元,或生活补贴最高200万元。
1 补贴方式再升级 购房补贴:A类、B类、C类、D类人才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可申领购房补贴,税前标准为A类最高500万元、B类最高300万元、C类最高150万元、D类最高8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生活补贴:A类、B类、C类、D类人才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可申领生活补贴,税前标准为A类最高200万元、B类最高100万元、C类最高60万元、D类最高3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新引进补贴:2025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至我市工作的E类人才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可申领新引进补贴,税前标准为最高10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2 特色服务添亮点 新增专项人才商业医疗保险、高层次人才服务区域场地预约使用等特色人才服务,构建20余项服务措施体系覆盖人才生活全场景,打造更具吸引力的“莞爱人才”服务品牌,让人才在莞办事更高效、生活更安心。 《办法》对东莞市优才卡持有人提供差异化服务。东莞市优才卡分为旗峰卡、玉兰卡、莞香卡三大类别,具体对应不同人才类别以及对应享受不同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其中,A类、B类人才可领取旗峰卡,C类、D类人才可领取玉兰卡,E类、F类人才可领取莞香卡。
(一)旗峰卡持卡人可享受以下服务: 1. 政务管家服务。人才在市镇两级政务大厅办理本人的政务事项,由市镇两级专业人才服务队伍提供“一对一”专属“优莞家”协调服务。 2. 子女入学服务。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入学,结合人才实际情况安排人才子女入学,享受我市户籍生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3. 医疗保障服务。人才可享受市内指定三甲医院医疗专家团队提供的定制式医疗服务,可按照规定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费用标准为最高4000元)。 4. 场地预约服务。人才可通过专属平台预约使用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区域指定场地。 5. 其他服务。人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玉兰卡、莞香卡持卡人可享受的服务。
(二)玉兰卡持卡人可享受以下服务:
1. 政务协调服务。人才在市镇两级政务大厅办理本人的政务事项,可享受由市镇两级专业人才服务队伍提供的综合协调服务。
2. 子女入学服务。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入学,根据人才工作所在镇(街道、园区)或产权清晰自有住宅所在镇(街道、园区),就近就便安排人才子女入学,享受我市户籍生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3. 医疗保障服务。人才可享受市内指定医院提供的专人就医引导服务,可按照规定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费用标准为最高1200元)。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我市二级(含按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优先窗口便捷就医服务。
4. 商业医疗保险服务。人才可享受我市免费提供的专项人才商业医疗保险。
5. 安居服务。未享受过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补贴措施的人才,符合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条件的,在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时,可按照不高于届时市场评估价50%的价格购买。
6. 其他服务。人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莞香卡持卡人可享受的服务。
(三)莞香卡持卡人可享受以下服务:
1. 政务预约服务。人才在市镇两级政务大厅办理本人的政务事项,可享受便捷预约服务。
2. 户籍办理服务。境内人才可获我市入户资格,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人才同时迁入我市户籍,相关落户办理手续参照现行人才入户政策执行,审批时限按“即来即办”处理。
3. 子女入学服务。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入学,根据人才工作所在镇(街道、园区)或产权清晰自有住宅所在镇(街道、园区)安排人才子女入学,享受我市户籍生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4. 医疗保障服务。人才可享受我市二级(含按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优先窗口便捷就医服务。 5. 安居服务。未享受过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补贴措施的人才,符合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条件的,在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时,可按照不高于届时市场评估价70%的价格购买。
6. 企业年金保障服务。人才所在的工作单位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可在规定范围内提高其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额度;尚未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符合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可优先为人才建立企业年金。
7. 公积金贷款服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照相关规定上浮20%,贷款条件及要求参照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8. 金融服务。人才在我市相关银行机构可享受高效便捷金融服务。鼓励向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特色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创业贷、消费贷等,并根据市场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贷款利率、还款期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9. 就业推荐服务。人才配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根据其个人条件和就业履历,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积极推荐就业。
10. 车驾管服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我市办理车驾管业务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对持有与我国签署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协议的国家(地区)驾驶证的人才,提供优先办理和免试换领国内驾驶证服务。
11. 停居留和出入境服务。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可按照相关规定申办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外籍人才及其随行直系亲属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停居留证件方面享受便利服务。
12. 通关便利服务。人才出入境时,可享受海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的科研、教学物品及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通关便利,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免税验放;可享受海关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及时办理人才出入境物品验放等手续的便利服务。
13. 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可享受我市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维权援助工作站提供的知识产权咨询指导、维权援助等服务。
14. 文体服务。人才在我市市级和各镇(街道、园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所属剧场、指定文化旅游景区及公共体育场馆可享受优享服务。
15. 观演票务服务。人才可享受玉兰大剧院会员卡优惠,可享受该剧院重大演出剧目优先购票政策,可提前预订相关演出剧目。
16. 特惠消费服务。人才可享受我市优才卡合作商户专属优惠折扣,可参与人才专项消费券发放活动。
17. 人才交流服务。人才可优先受邀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才交流、联谊、考察、培训及赴外交流等活动。
18. 政策辅导与能力提升服务。人才可优先受邀参加我市各有关单位提供的政策辅导及莞商学院等机构举办的公开课程,优先获得相关创新创业项目需求汇编,优先享受重点对接交流项目推介服务。 《办法》即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